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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生活区卫生管理细则

发布日期:2009-08-01 19:05来源: 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发布人:王亚军阅读次数:字体:[  ]背景颜色:
 
学院生活区卫生管理细则
 
    第一条:为加强生活区的卫生管理,创造优美、整洁的生活环境,根据有关法令,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细则。
    第二条:加强对校园生活区的卫生宣传工作,树立人人爱清洁,个个讲卫生的良好风气。
    第三条:生活区卫生管理工作由院后勤集团物业服务中心保洁人员负责,并做好下列工作:
    1、硬化路面每天清扫,全天保洁;
    2、垃圾日产日清,保洁人员每天清运两次;
    3、楼梯、扶手、楼道每天清扫两次,全天保洁。
   第四条:生活区垃圾实行袋装化,住户每天早晨7:50前、下午2:50前将垃圾放在指定位置,以便清运。
   第五条:校园内严禁下列不文明行为:
    1、随地抛撒瓜皮、果壳、纸屑和其它杂物;
    2、随地吐痰、乱丢烟蒂和乱倒垃圾、乱泼污水;
    3、饲养家禽家畜和无证宠物;
    4、乱树广告牌、乱贴标语、广告和各类启事;
    5、违章搭建、乱堆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。
对违反上述规定者,责令限期改正、清理、拆除并罚款50-200元。
   第六条:本细则由院总务处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。